我知道現在苗苗不再參加各類活動,只是在給電視劇電影唱主題曲,多數都是自己作詞作曲,她靜下心來搞創作,是個出色的音樂人。
其實我很佩服她,雖然迷茫過,但卻很快清醒。
當天我去蘇格蘭參加苗苗的婚禮。
出席的人不多,都是苗苗的親朋好友。
苗苗穿著一身潔白的婚紗,是個幸福的女人模樣。
我十九歲認識她,現在我們三十歲,一晃十一年過去了。
時間真的過的太快,不多留心留心,就會錯過很多。
我壓下心頭的感慨,將一個小小的水晶皇冠戴在苗苗的頭上。
苗苗透過鏡子看自己,“淮淮,我這樣像不像女王?”
我輕笑,“是公主。”
苗苗一愣,她扭頭拉我的手,“我以為你來不了呢。”
“怎麼會。”我說,“妹妹的婚禮,做哥哥的爬也要爬過來。”
苗苗感動的眼睛發紅,她吸了吸鼻子,“你家那個能同意你一個人來這邊?”
我挑眉,“他不敢不同意。”
其實我倆吵了一架,差點把屋頂給掀了。
他給我兩個選項,要麼一起,要麼誰都別去,我硬生生搞出來第三個選項,把他氣的要命。
最後還是我嘬他,嘬的他渾身舒坦了才同意讓我自己過來參加婚禮。
並且承諾回去隨便他玩。
苗苗大概是看出我跑這趟不容易,她晃了晃我的手,“明年我在英國定居,以後見面能方便一些。”
我“嗯”了聲。
苗苗嘆氣,“感覺很久沒有一起喝酒了。”
我調笑,“艾利克斯能讓你喝?”
“他給我買了個酒櫃,裡面放了很多酒,隨便我喝,出去喝也行,只要是跟熟人。”苗苗瞥我一眼,“倒是你家那位,他恐怕不準。”
我的眼角一抽。
在浪漫的小樹屋裡,我見證我的妹妹跟大學同學宣誓,親吻,走入婚姻的殿堂。
然後,他們成為伴侶,屋裡祝福的掌聲一片。
我走出樹屋,摁了摁溼熱的眼角,摸出口袋裡嗡嗡震個不停的電話,“打幾個電話了都,皮癢了是吧?”
霍時安不答反問,“完事兒了?”
我望著遠處清澈的湖水,“昂。”
他頓時就吼起來,“那你訂那麼晚的航班幹什麼?想在那邊找人玩?”
我走到前面的大樹底下,踩著木樓梯上去,站在高處欣賞美景,“我想找人玩,還至於跑到英格蘭來?”
電話裡傳來他粗重的呼吸聲,像被激怒的兇獸,“你這輩子要是敢跟人玩,我就打斷你的腿。”
“彼此彼此。”
我冷聲說完,又覺得好笑,打斷了腿,最疼的還不是自己。
“婚禮辦完了,喜酒還沒喝呢,喝了喜酒,我不得趁機跟我妹聊聊天?難得見個面。”
我無奈的說,“你說你,鬧什麼鬧,你出差了,我不是一個人待在家裡?”
“能一樣嗎?你有程式碼,有程式設計,你往電腦前面一坐,就能噼裡啪啦敲一天。”
霍時安跟我裝可憐,煞有其事的說,“我呢?你不在家,我他媽只能坐在院裡掰花瓣,你想我,你不想我,你想我,就這麼傻逼逼的掰一堆。”
我搓搓胳膊,“真夠噁心的。”
“是有點噁心。”他有自知之明的咕噥了句,“我今天什麼都沒吃,就等你回來。”
我聽得太陽穴發疼,“等我回去給你收屍?”
“……”
我趴在木欄杆上面吹風,“我早上出門前給你做了餅放在冰箱裡,你拿出來熱一下,不想吃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