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7節(1 / 5)

小說:穿到古代當捕快 作者:thaty

找到了這身孩子的血衣,一開始週二是不太相信的,可是他又不得不相信。因為這案子最奇怪的地方就是馬氏那麼堅定的認罪,一點辯解都沒有,可偏偏並沒有發現她行兇的血衣,守門的僕人也道,她來去如常,身上並沒有什麼不妥。

週二那時候其實是用挺隨便的心情,命諦聽的犬去馬氏的房中搜查的,而且在此之前無常們已經親自搜過了,並沒有什麼發現。

可是諦聽犬就坐一堆衣裳邊上不動了,諦聽過去查詢一番,若非有犬還真找不出那件血衣來。

一則這是孩子的衣服,誰都不會把他朝兇手的角度上想。再則這個衣服的顏色是墨黑色,是真的看不出血跡來。且衣箱子乃是樟木的,裡頭又放有防蟲蛀的香球,人鼻子是聞不出來血腥味的。

馬氏並沒有與她的兒子同時出現在周縣令房中,所以不可能是馬氏行兇時,孩子不小心沾上血。週二將這孩子單獨叫出來,稍微恐嚇一番,他就招供了,一邊招供一邊大哭:“我不是故意的,我知道錯了!我就想讓爹變回過去的樣子!”

其它的事情,便是偷盜搶劫,一個孩子這麼哭,都能讓大人心軟,可是他殺了人啊。

盧斯嘆氣,把信件放回到匣子裡頭。這事……怪誰?怪唱戲的不該唱怪力亂神?怪馬氏沒照看好孩子?還是怪周縣令活該?

其實真是得怪周縣令活該的,誰讓他魚和熊掌都想要呢?就是這孩子不把他一剪子捅死,日後早晚也得出事。

盧斯想著,今天晚上回去的時候,得跟馮錚商量商量,要不要想法子給這孩子求求情?

沒人求情,這孩子的做法,一準就是死罪,畢竟這年頭可沒有兒童保護法,周縣令的身份,這孩子的身份,沒人求情,他必死無疑——就算求情也得找個好方法,否則那隻能是死上加死。

不過,如此一來,這案子就是真的跟王斜沒關係,乃是突發事件了。

周縣令的案子大白,讓盧斯的心情越發的不好。於是,低氣壓就都對著在場的眾人去了。

恰好沒多久,在林老秀才那邊驗屍的無常過來稟報了。

盧斯的猜測沒有錯,林老秀才還真不是死於心疾,他很可能是病倒在床,讓人悶死的——他雙手指甲的縫隙裡都有血跡和面板的碎屑,手腕子有瘀痕,胸腹間明顯是膝蓋抵住的痕跡。簡言之,殺他的人至少有兩個,一個拿著什麼東西按在他的臉上讓他窒息,另外一個在他反抗的情況下,抓住他的雙手,用膝蓋頂在他胸腹間。

“所有男女,臉上、手上有傷痕的,都拉出來。”

他們來的稍微還是有些遲了,身體恢復速度快,傷口不太深的,這些日子都夠癒合了,慢的應該也是結痂了。

果然,一共就拉出來兩個人,而且這兩個人一看他們臉上傷口的痕跡,那就是面對面抓的,八成是兩口子打架。

兩人出來就跪在地上;“官爺!官爺!小人冤枉啊!”“這是我婆娘撓的,不是六叔啊!”

這倆人的老婆也在那邊哭哭啼啼的鬧。

盧斯暗道一聲果然,面上神色不變,不但不放這兩人回去,反而道:“林老秀才撓傷了兇手,如今就只有你們兩個人臉上有傷,不是你們……又能是誰呢?”

這倆人一個還在那求饒,另一個突然指著背後的人群道:“林毛兒!他!咱們讓大妮叫來時他還好好的!說是去給六叔送信,回來臉上就帶了傷!他說是六叔死了,讓六叔家的下人給撓的!”

“你!你你血口噴人!”那位林毛兒其實年歲也不小了,中年人,穿著長衫,留著一抹山羊鬍,看著打扮應該是還讀過書的,無常已經過去把林毛兒給拉了出來,“冤枉啊!放開我!”

“林毛兒,你既然說是冤枉的,那你說,是林老秀才家的哪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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