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三個月的她老說氣悶,也許,在露臺乘涼,但是找遍整間公寓,也不見人,莫非是出去了?
他納罕,走進廚房想甚鬥杯水喝。
他的腳踢到重物。
他亮了廚房燈。
看到了現場情況,他的血液像自腳底漏清,遍體生涼,動彈不得,他看到她躺在地板上,臉朝下,背脊插著一把牛肉刀。
她已經沒有氣息,大眼睛睜著,凝視前方,永遠不會閉上。
不知過了多久,他四肢由僵硬變的簌簌顫動,他撥緊急電話求救,幾次撥錯。
警方抵達現場時,發覺他坐在她身邊,雙手握著她已經冰涼的手,不言不語。
最先抵達的是楊影蘇督察。
楊督察輕輕對他說:「阮先生,請你到書房坐,警方要套取現場證據。」
他抬起頭,一聲不響,緩緩撐起身體,蹣跚走進書房去。
楊督察向助手說:「你去和他談談。」
助手應一聲跟著進書房。
楊督察問法醫:「有什麼資料?」
「死亡時間是下午一時到三時,阮永整晚上十二時三十分回來,已經太遲了。」
「有無撬門或闖入痕跡?」
「沒有,必定是熟人。」
「百分之八十五牽涉到女性的兇殺案由熟人而為。」
「女子太易信人。」
「兇器本來就在廚房?」
「是。一套六把刀,都放在廚櫃上。」
「那意思是,兇手並非蓄意謀殺,而是一時衝動,錯手誤殺。」
鑑證科的同事答:「在人背後插上致命一刀,還不是謀殺?」
楊督察看著遇害人年輕俏麗的面孔:「她的年紀比丈夫小一大截。」
助手出來報告:「方梅玫是阮氏的同居女友,他與前妻生的子女分別是十八與十五歲。」
怪不得。
法醫突然問楊督察:「你背上有無中過刀?」
楊影蘇轉過身來:「我背脊像箭豬一般,你沒發覺?」
法醫笑了。
楊督察收隊。
第二天,她問手下:「誰跟我去訪問阮氏的前妻?」
助手答:「我去,阮某前妻叫蘇小雲,開一家時裝店,在行內有點名氣。」
「我們去店內找她。」
楊督察在時裝店外徘徊了一會,瀏覽櫥窗。
奇怪,都是些什麼人穿這種襯裙及睡袍般的衣服呢?
她推門進去。
一個中年女子抬起頭來。
二十年前一定是個儷人;臉型身段同她前夫的新歡有七分相象。
本來四十上下的現代女性好算正當盛年,不知如何,蘇小雲特別憔悴。
她知是警方,並無意外,只是說:「我看到報上新聞了。」
「蘇女士,我們調查過,你與丈夫尚未辦妥離婚手續。」
蘇女士抬起頭:「再過四年,他可自動單方面離婚,急什麼?」
「你故意阻攔?」
「楊督察,你沒有結過婚吧,你甚至沒有要好的異性朋友?你不知道被欺騙和被拋棄的感覺如何。照你說。我應該怎樣做?靜靜退出,不要求任何補償,一言不發,消失在這世界上?」
楊督察一怔。
蘇女士語氣中的忿恨,苦澀,足以構成動機。
她說下去:「她比他小二十五歲,今年剛滿二十一歲,她是他的秘書,他看中她,帶她去歐洲開會,回來要和我離婚,我與他結婚二十年,一子一女,落的如此下場。」
楊督察不知說什麼好。
「為什麼法律不制裁這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