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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曾經深愛過 作者:亦舒

之前,我也沒去過那種地方。

&ot;跟我來。&ot;

他問;&ot;你時常去買醉?&ot;他像是擔心永超會遇人不淑。

他是個好人,就像我。

我要是知道利璧迦同不安於室的男人走,我也會憂慮,情已失去,恩義仍在。

我與他坐下,&ot;你有話應當找永超說個明白。&ot;

&ot;她不肯見我。&ot;

我欲問:閣下做過些什麼,令她這麼痛恨閣下?

隨即想到目已,立刻閉上尊嘴,悶聲大發財。

&ot;我是為著孩子,一年來他都問母親在哪裡。&ot;

&ot;孩子呢?&ot;

&ot;在親戚家。&ot;他取出煙,順帶開啟皮夾子,把一幀小照給我看。

是小男孩的彩色報名照。像他,很可愛的一張小臉。

&ot;永超要同我打官司,爭取對兒子明明的領養權。&ot;

哎呀,我衝口而出,&ot;永超此舉差矣。&ot;

&ot;你同情我?&ot;

&ot;自然,&ot;大男人脾氣發作,&ot;我若有孩子,決不讓他跟外姓人。&ot;

&ot;好,老周,你說得好。&ot;憑這句話,歐陽視我為知己。

我苦笑,難怪女人要離我們而去,骨子裡我們並不尊重女人。表面是表面,必須做得好看,以示風度,替女人點香菸、拉椅子,在工作上忍讓女人,但是碰到關鍵性切身問題,原形畢露。歐陽說,&ot;我很感激你,老周,其實你們可以有自己的孩子,而明明是我的骨肉,相信你是個合理的人。&ot;

&ot;什麼?&ot;我說,&ot;你誤會了,我同永超,不過是比較談得來的朋友。&ot;

他瞠目結舌,&ot;你們不是同居?&ot;

&ot;同居,不不不,我們是清白的。&ot;我跳起來,雙手亂搖。

&ot;可是我掌握有很多證據。&ot;

我生氣,&ot;如果有人躲在我床底下,他才可以告訴你,我周至美是規規矩矩的一個人,你也太看輕永超,她不是一個輕率的女人。&ot;

我明明沒有與永超同居。

&ot;可是你們在工作時住在一起,兩個時常在同一大廈進出。&ot;

&ot;一幢大廈內有百多個單位,先生。一個宿舍內亦超過一間房間。&ot;

歐陽看著我發呆。無異,他是一個好人,但他是那種言語無味,雖無過犯,面目暖昧的好人。

可以猜想永超怎麼會離開他。

人切忌早婚。年輕時性格尚未定型,根本不知道愛惡在什麼地方,認為好人一個,即能做伴侶一世。

怎麼同歐陽過一輩子呢,他的思想閉塞,一竅不通,除了他所學的那門功課,與社會和整個世界脫節,讀一個博士文憑便以為賺得金鑰匙,你說他沒本事,他又養得活自己同一家人,你說他是壞人,又拿不出實憑實據,他甚至菸酒不沾,但悶死人。

他有他一套禮法:像與人同居的女人必是壞女人之類,心胸頗為狹窄,不過確又是個老實人,簡直拿他沒折。

我瞪著他,很同情永超。

永超離家出走,有與人同居之嫌,又拋卻一個幾歲大的孩子,她被認為不是好女人。

令我安心的是,她毋需在輿論中爭取同情,

&ot;請你說服她,不要與我爭明明。&ot;

&ot;我對她沒有什麼影響力,&ot;我坦白,&ot;似她這般硬如硼、堅如鋼的性格,任何人對她不具影響力。&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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