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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我的一個世紀 作者:董竹君

夏之時函戴季陶他回川後,不但分文不匯,反而還電信南京戴季陶、李伯申、謝持等人說我隱匿款項,並叮囑他們「勿予接濟」等話。還要他們請南京政府設法逮捕、懲辦共產黨員文興哲、張景卿。對於我,請他們用夏之時的名義正式將我驅逐,登報周知,並請設法把我拘禁,迫我交出孩子。他企圖以這些手段來威脅我回川。幸好這幾位接到信電後,並沒有理睬他。戴季陶反而約我去南京,把信親手交給了我。丈夫致戴季陶的信抄附如下:

再啟者,弟返川後,詳查家變之起因,由弟出省未久,即值育仁捕系成大學生。

確隸共產黨籍者十餘人,內有文興哲一名,年尚幼稚,母又孀居,各方均代緩頰。

育仁將各生槍決後,乃令興哲取保待釋。竹君適經營襪廠,遂將興哲保出。該母子感激之餘,始到含叩謝。因是時相過從,文母乃將興哲寄拜竹君,自後往來愈密。

竹君見興哲聰明,隱有贅婚之意,復命興哲隨時到合,教兩幼女科學。其時文氏母子,雖對竹君僅賴保護,但文氏家素赤貧,十餘年攜子在外,其用度純向各方張羅,已成習慣(查得昔年曾向席新齋、張富安、劉白乾等請求接濟過),見竹君如此善遇,實已萌有妄冀。適有文母之女友張某,亦系接近共產青年,孀居,而家亦貧,十年來在省及往京滬求學,多用欺騙手段,詐取金錢(動身時尚騙取因某五百元去),習以為常,而竹君不知也。兩人朋比為奸,遇事迎合,遂大得竹君歡心。復與竹君結為姊妹,親愛有逾同胞,每遇三人談話,均屏去左右,以防漏洩,有時三人相聚,抱頭痛哭,大致以孤貧感竹君(現據家人傳說),使其自動憐恤,牢不可破。此事,乃造因於是矣!複查竹君雖有納贅之意,於去歲,致弟函時,雖盛道興哲之好,仍言將赴法留學,不久,過滬見面後,如以為可再與訂婚。殊函發後,張女士以興哲有赴法之行,渠乘機擬偕往留學,恐弟或不贊同,則渠之計劃全盤失敗,乃以共黨書籍使竹君閱看,並以伊黨主義隨時灌輸,先變換竹君腦筋,使對家庭及弟均處於絕對地位,乃可施行詭計。自此,竹君一切行動,對弟及家庭完全隱避。大兒往勸,至於打罵交加,迥異常度。後經張女士多方蠱惑,竟將婚事定局,免弟將來變更。

並及時舉家移滬,將弟房產交易現金兌滬貿易,一則:以經商紅利匯助文、張學費;

二則:經營商務,挪匯較易,兩者均不致敗露馬腳,純屬張女士之主張。蓋張以自身無款留法,須借照料興哲,以期學費有出,且尚有其它之陰謀,誆意竹君竟為所愚,一面電弟雲,即來滬,免弟先行四川;一面變售房產,對弟親友則言售房買田,易於收租,化零為整,以掩耳目。結果,將弟之房產全部及襪廠機器、貨品及車子完全變售,匯滬現款在四萬以上,買田甚少。繼到滬後,竹君即言,興哲婚事已定,故命張女士帶其赴法留學。又因川中教育不良,始攜子女到滬留學。房產因乏人照料,乃售房買田,所有匯滬現金及數目概未提說。弟彼時既不贊成售房計劃,婚事亦主詳加考查,意見不免分歧,而當時弟不了澈家中情形,且尚不料其孤行著此。

復因張女士與興哲常到弟處,內外竟無防閒,一切趨新舉動,迥異疇昔。嚴加限制,遂發生語言衝突。曾勞吾兄調解,時經數月,弟純系委曲求全。畢竟執迷不悟,弟始隻身回川,蓋兄等所親見也。現弟經此巨變,不但生活不能維持,而從前之整個家庭被人破壞若此,精神與物質上均飽受痛苦,但私心猶以渠不過一時被人愚弄,稍待時日,或自知文、張利害,幡然醒悟。殊別後,反作以濫為濫,得尺進尺之想,於弟離滬時,私將弟之皮衫各物私自運出,而弟抵渝時,乘弟不明真象,迭電弟索款,大有多得一個是一個之勢,竟決心不歸,忍棄二十年夫婦之情感及伊之幼子於不顧,其孰不可忍耶!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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