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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現在不是情人節也不是聖誕節,可九十九朵玫瑰花想來也不便宜,估計起碼也要小一千,就這麼扔進垃圾桶,怪浪費的,想想都心疼,這都是錢啊,雖然花的也不是她的錢,還不如放到網上賣呢。
現在網路特別發達,阮夏開價五百塊,將買賣資訊放在網上不過半個小時就有人聯絡她了,買家也爽快,沒再跟她講價,估計也知道這是最便宜的價格了。
她正好要去跟外教匯合,於是跟買家約好是同城1見面1交1易,約的地點也是市中心。
買家是個戴著黑框眼鏡的程式猿,據他說今天是女朋友的生日,他正好不知道要送什麼禮物,到花店買玫瑰花也貴,買她的花正好可以節約幾百塊錢,晚上還能吃個燭光晚餐。
阮夏看著手機上多出來的五百塊,一本滿足,她有個大膽的想法,如果段遲真的每天一束玫瑰花,她每天賣個五百塊,一個月豈不是就能賺一萬多!
……咳咳!
她不能有這樣的想法!她現在已經很有錢了!
旺仔拉了拉阮夏的袖子,問道:“媽媽,你為什麼要把花花給那個叔叔?”
阮夏摸了摸旺仔的腦袋,“我是把花賣給他,媽媽賺了五百塊。”
扔掉怪可惜的,放在家裡這不是扎宋廷深的眼嗎,畢竟他們之間雖然沒什麼感情,可有男人堂而皇之的直接將花送到家裡來,宋廷深又不是木頭人,想來想去,賣掉是最好的選擇,她正好將這五百塊在某寶去為偏遠地區的兒童買午餐。
宋廷深從會議室出來,回辦公室的路上正好路過銷售部,他看到了銷售部的某個員工的辦公桌上擺著一束花,不可避免的就想到了阮夏今天早上收到的玫瑰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