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的這些分析和樋口想的基本一致。
&ldo;那麼您對兇手的家庭環境有什麼看法嗎?&rdo;樋口率先催促道。
&ldo;……嗯,他應該不是一個人住吧。因為要是這樣的話,他就不會甘冒被人目擊的危險特地跑到賓館去作案。他大可先在自己家裡把屍體處理好,然後再隨便帶到什麼地方一埋了事。我想他可能是住在別人家裡什麼的,沒法在不被人發現的情況下把女人帶回家。&rdo;
樋口對這種一般性的理論在瘋狂的變態殺人魔身上是否適用表示嚴重懷疑。難道兇手就不能是一個在單間高階公寓裡過著富裕生活的學生嗎?如果兇手只是不想把漂亮的房間弄得滿是血汙才到賓館去作案的話……
&ldo;不好意思教授,我說的家庭環境不是指這方面,而是在精神層面上的東西……&rdo;
&ldo;哦哦,知道了知道了。……當然了,兇手的家庭肯定存在著一些問題。我覺得要麼兇手的父親有問題,要麼兇手就是在一個單親家庭成長起來的。總而言之,兇手無法達到性成熟狀態。關於這個我只能推測這麼多了。&rdo;
教授接著又說道:&ldo;我們再分析一下兇手的作案手法吧……我覺得兇手之所以切下受害者的乳房,原因有三種:第一種可能,兇手把乳房視為玩賞的物件;第二種可能,兇手把乳房視為憎惡的物件;最後一種,以上兩種情況都不成立。&rdo;
&ldo;要是他把乳房作為玩賞物件,我覺得兇手可能把乳房割下帶回家,也有可能是吃掉了;乳房要是憎惡的物件的話,這麼說雖然有些古怪吧,我的結論是兇手不但無法和活著的女人做愛,而且無法和任何有乳房的女性做愛。也就是說,只要受害者身上有乳房,兇手就無法獲得性滿足,因此他才將受害者殺掉,切掉乳房以後再進行奸屍。兇手說不定有點同性戀傾向呢。怎麼樣,你覺得哪個更有可能?&rdo;
教授的雙眼散發著興奮的光芒。面對他的提問,樋口感到很困惑:首先,他根本沒有辦法理解兇手的變態心理,其次教授說得極為興高采烈,讓他覺得教授其實心裡早有了答案。
&ldo;……要我說的話,我覺得您最開始說的那個最有可能。既然警方在犯罪現場找不到受害者的乳房,那麼認為是被兇手帶回家也是自然的事。兇手不需要的東西,應該會在案發現場發現。&rdo;
&ldo;是啊。就是這樣嘛。就是這樣。&rdo;
教授好像被樋口搶了要說的話,略帶遺憾地表示同意,然後又重新振作,繼續說道:&ldo;然後就是最後一種情況,既不是玩賞物件又不是憎惡物件的情況。兇手估計是因為一個完全不同的理由才把乳房帶走的。&rdo;
完全不同的理由---樋口簡直無法想像。
&ldo;加拿大有一個名叫韋因波特恩的男人,他對女性的乳房有著一種異常的迷戀。他在做愛時會勒住女人的脖子,並狠狠地撕咬乳房,以至於會在上面留下清晰的齒痕。結果他先後殺死了三個女人。由於警方在受害者身上發現了有力的證據---他留下的齒痕,結果他被判處終身監禁。其實我們也可以這麼想,本案的兇手可能是為了消滅自己留在乳房上的痕跡---也就是齒痕---才把乳房切掉帶走的。當然了,兇手可能有更為現實的理由,不過這就不是我研究的範疇了。總之,我認為第一種假設最有可能,兇手很可能是以玩賞為目的將受害者的乳房帶走的。&rdo;
樋口這才發現教授或許只是純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