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沒有走近陳春金的店,林巧遇就聞到一股濃濃的滷水味。
這滷水味太濃了,濃得讓人覺得有些反胃。
周啟鳳的眉頭也皺起來。
很顯然,她也不適應這裡。
“因為這一家店是陳春金開的,所以即便這滷肉非常好吃,我也從來沒有在他這裡買過。我寧願不吃,也不要吃他家的。”周啟鳳非常認真的說道。
“黑了心腸的傢伙。”
林巧遇點頭,說:“確實,這一家的東西不能吃。”
那麼噁心的人做的東西,哪裡能吃?
周啟鳳拉著林巧遇就走了進去。
剛一進門口,還沒有等林巧遇想好要怎麼說的時候,周啟鳳已經大聲地喝起來了,“陳春金,陳春金,陳春金,你個拋妻棄子的賤人,你出來一下。”
那聲音大得,不知情的人還以為周啟鳳她自己就是陳春金那個被拋棄的女人。
周啟鳳這話一出來,就有一個穿著運動服的年輕人過來,上前,喝道:“你們有什麼事?有什麼事就好好說,不要在這裡大聲喧譁。這裡是吃飯的地方,不是你們撒潑的地方。”
特別是這兩人,一過來就直呼老闆的名字,還大罵老闆。
“你們亂胡造謠,會被判刑的。”那個年輕人又添幾句。
周啟鳳冷笑,說:“我怎麼胡亂造謠了?我說的都是真的。陳春金有膽子那麼做,就有膽子承認!”
“你把陳春金叫出來。這個陳春金噁心別人還不說,現在又來噁心我們,不能忍。”
“我們老闆不在。”那個年輕人看周啟鳳也不是一個善茬,心知自己是趁不動的,一邊打個眼色讓店長出來,一邊說著。
“不在?”周啟鳳冷笑,說,“我才不相信。依著陳春金那個守財奴的樣子,他肯定會在這裡親自收錢的,他怎麼可能不在?”
即便二十多年過去了,但是她非常熟悉陳春金的性子,他是絕對不放心外人收錢的。
他肯定會自己在這裡收錢。
說罷,周啟鳳環視了一週,而後就看到一個肥胖的男子從後面的廚房裡走出來。
那個男人很胖很胖,胖得得側著身子才能透過那一扇門。
他的肚子圓圓的,好像是懷胎十月一樣,臉肥得眼睛都看不見了。
“有什麼話,我們到外面說。”那個胖男人快速地來到周啟鳳和林巧遇這裡,笑眯眯地說著。
這一笑,他的眼睛幾乎看不見。
肥胖油膩的中年男子。
林巧遇一看,忽然覺得有些噁心。
周啟鳳也覺得噁心不行,透過那個男人的面容,她想起來了,眼前這個男人,正是陳春金。
一想到自己曾經喜歡過這樣子的男子,周啟鳳就想吐。
想不到二十幾年過去了,曾經的帥小夥變成了如今這豬頭模樣的男人。
肥不要緊,關鍵是這人還黑心。
這般想著,周啟鳳更加想吐。
而事實上,她捂著嘴巴,極力忍受著。
陳春金看到周啟鳳的樣子,臉一下子就陰下來了。
自從他胖了起來,很多人看他的表情都不對了,背後還譏諷他,只不過,他們表現倒是沒有周啟鳳那麼明顯。
是的。
他也認出來了,今天這個過來找茬的,就是當年跟他有過婚約的女人——周啟鳳。
其實他已經不認得周啟鳳的臉了,只不過,他認得周啟鳳旁邊這個年輕的女人——林巧遇,那個跟他搶生意,並且搶了他大半生意的林巧遇。
陳春金看林巧遇的眼裡能冒出火來。
林巧遇卻是沒有搭理他,也捂著自己的鼻子和嘴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