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昭走到石塊後面,用自己的腳步丈量了一下,停在一處雜草前。
他從揹包裡拿出來一雙手套戴上,舉著鏟子開始挖土。
六年來,這是他第一次重新回到這兒。
情人節那天晚上看見內部微信群裡的白骨化幾個字,他第一反應就是有人在這兒發現了他親手殺害並埋下的人。
他那時候只有十六歲,剛經歷過滅門之災,整個人處在崩潰的狀態,他在逃跑的途中暈倒了,醒來之後天還是黑的,沒有人知道這裡發生的慘案。
他在下山的時候遇上那七名兇手中的一個人,一個三十多歲的中年男人。理智告訴他,他應該跑到山下報警。
他並不是理智全無,可那個人不放過他,兩人面對面相遇了。
男人說了很多不堪入耳的話,他說他喜歡他的母親,比十八歲的小姑娘還要美味。聽到自己最愛的母親被這樣侮辱,少年容昭全身顫抖,發了瘋一般撲向那個男人。
家人的鮮血矇住了他的眼睛,他躺在一個血淋淋的世界裡,仇恨控制了他的大腦,也控制了他的身體,他舉起刀朝著那個男人的心臟捅了過去。
溫熱粘稠的惡魔之血噴了他一聲,隨著男人的倒下,他的未來也被定格。
他註定隱名埋姓,走上一條復仇的不歸路,最後被人殺死,或被法律殺死。
新翻開的土壤比表層土壤顏色深,像浸了層褐色的血。容昭把鏟子扔到一旁,坐在自己挖出來的坑邊歇了口氣。
已經挖了快一米深了,別說白骨了,連一根毛都沒挖出來。
那是他第一次殺人,十六歲,還是個孩子,埋屍的時候手都在抖,挖的坑也不深,沒道理到現在都還沒挖出來。
容昭起身,在附近看了看,不遠處還有個幾塊亂石。埋屍的時候情緒極端不穩定,記憶很容易出現偏差,會記錯地方也不奇怪。
已經到了後半夜,天就要亮了,只能等下次再來了。
容昭把挖開的地重新填好,在附近撿了些落葉灑在上面,收拾好自己的東西往山下走去。
那個男人的屍骨對他來說沒有任何用,他挖出來是想把這具屍骨徹徹底底地毀掉,燒成灰或者磨成粉都隨便,比埋在土裡安全。
顧銘的屍骨是因為之前被野狗刨開了,加上下了雨,雨水把骨頭上的泥灰沖刷掉,然後被人發現。
容昭把用過的手套腳套燒掉,拿起鏟子背起包往山下走去。
凌晨兩點鐘,月亮斜掛在天邊,不算太亮,剛好能看清楚路,容昭轉頭往宅子的方向看了看,轉身走了。
回到家,開啟樓下的大門,容昭站在張姐家的院子裡,看見角落裡頭一隻廢棄的花盆,走過去搬回了自己房間。
正是周燁說要偷回去種薔薇花的那隻。
第二天是個好天氣,容昭把花盆洗了洗,在院子裡挖了點土裝進去,倒水浸溼,在風口吹了吹。
花的種子是周燁網購的,收到就扔在鞋櫃旁邊了,連外面的快遞袋子都沒拆。
容昭拿起來看看,收件人:容容的老公。
他把這五個小字單獨剪了下來,想了想覺得不對,把老公兩個字剪掉扔了。把“容容的”三個字貼在花盆上,像是給這盆花起了名字。
種好花,容昭出了門。
家人的墓地在很遠的城郊,先乘的公交車,車上的不多,他找了個位子坐下,轉頭看著窗外不斷倒退的風景。
從公交車上下來,換計程車來到墓地。
不是清明節,墓地幾乎沒人,到處都是靜悄悄的,容昭抱著一束菊花走了進去。
他像以前一樣,走得很慢,像是飯後和慈祥的長輩一起散步。足足二十分鐘才到關家所在的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