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之銘。
原主的發小,從小一起長大,小學,初中,高中都是同一個班的好兄弟。
高中畢業之後,原主被季行給弄下鄉,賀之銘也被他父親弄下鄉,只不過,賀之銘下鄉的地點是在京城的城郊,而季冬下鄉的地點則是在離京城兩千多公里的夾江縣。
“之銘。”季冬努力模仿原主的言行舉止,衝著賀之銘上下打量,“你小子身上這件夾克不錯喔,不過,就是感覺這種天氣穿有些冷。”
總之,這個賀之銘給他的第一印象就是騷包。
這身打扮,在這個時代裡很難見到。
賀之銘笑了笑,說:“可不是麼。這一身衣服是我姑從國外買回來的。她帶隊出去比賽。”
賀之銘的小姑是在體育局工作,經常帶領隊出去比賽,帶回來什麼好東西這是正常的。
“很好看。”季冬又不吝嗇地讚了一句,“就是你不覺得冷嗎?”
他看著都覺得冷。
賀之銘搖頭,說:“哪裡冷了?這種天一點也不冷。反倒是你,穿那麼多做什麼?”
“這樣的夾克我還有。回頭你去我那裡,隨你挑,看中哪一件就給你哪一件。”
“我覺得冷。”季冬說著,“所以就穿了大衣。”
本來他是想穿棉衣的,但是剛出院子裡,覺得有些熱了,回家便換了大衣出門。
“夾克你自己留著吧。我怕冷,穿不了。”
見季冬這麼說,賀之銘也不多勸,而是又看了季冬一眼,忽然伸出手,拍了拍季冬的肩膀,說:“季冬,我說你,怎麼那麼久不回來一趟?這一次要不是高考上清大,我估計你還捨不得回來。”
76年的時候,季冬曾經回來過一趟,他聽到訊息,本來也想向大隊請假回來的。
但是還沒有等他請假,又聽說季冬又回去了。
一連兩年春節,季冬都沒回京城。
所以這一次,他聽到季冬已經回來的訊息之後,就立馬過來找季冬,生怕自己晚了一步,季冬又去學校了。
“哪裡是捨不得回來?”季冬恰當地露出一抹苦笑,說,“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插隊所在的那一個夾江縣,離京城有兩千多公里。”
“回來一趟,得坐兩天兩夜的火車。這火車票還不容易買。”
“知青得到的假期又少,回來一趟,待不上兩天就得下來,我就索性不回來了。”
也真是累,若是近一些的話,他也不會自穿越以來就回來過一次。
賀之銘感慨一聲,說:“我之前就叫你跟我一樣,到京城郊區的農村插隊就成了。你偏偏跟你爸賭氣,選了那麼遠的地方,那麼久才回來一次。”
“近有近得好,遠有遠得好。”季冬笑著說。
各有命數。興許原主選近的地方,就不會遇到周紹那麼奇葩的知青,而他也不會穿過來了。
“不過現在好了。”賀之銘笑著,“我們都考上大學,以後就一直在京城了。”
說完這話,賀之銘臉上的笑容更盛。
季冬點頭,沒有在這個關頭上潑冷水。
“對了。”賀之銘想起今天的來意,說著,“我們要不要聚一下?我們這一群人,基本回來了。過幾天就開學了,沒有開學的,也要努力看書了。”
“大家那麼久沒有見了,聚一下吧。”
那麼久不見了,再不聚會聯絡一下感情,過些日子,估計連誰是誰都忘記了。
“也成。”季冬雖然不想去,怕被人認出他不是原主,不過想著這是原主從小一起玩到大的朋友,要是他拒絕的話,會顯得更加奇怪。
“什麼時候?在哪裡?”季冬又問著。
“就在我們之前常去的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