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四章 毛遂自薦(1 / 4)

小說:諜海風雷 作者:只愛煞英雄

用刑的方式有很多。

動靜小的自然不是沒有。

這個想法萬良他們肯定能想到,只是說還是想要儘可能找到一個合適的地方。

不至於要太過小心。

且你也不能太過繁華,那麼周圍的人看你每天進進出出,還有人被押送回來,都是很容易被巡捕房知曉的。

現在宋書堂是真的想要幫忙,給特工總部找到一個地方。

原因很簡單,那就是如果這個地方是他找的,特工總部如果用了,那麼他就可以掌握這個據點的位置。

掌握這個據點的位置,當然不是為了告訴組織,然後讓組織告訴巡捕房,讓他們將據點搗毀。

這個是沒有用的。

首先你搗毀這一個,特工總部可以弄下一個。

而且弄下一個的時候,就不會讓上一個的人參與,畢竟上一個已經暴露了。

不管是有人洩密,還是無心之舉。

都只能說明存在問題。

那麼就會導致宋書堂不知道第二個據點的位置,那麼對組織和軍統來說,都是比較危險的。

所以宋書堂現在想要掌握這個據點的準確位置,然後告訴組織和軍統,讓他們加以防範就行,而不是告訴巡捕房將其搗毀。

明的據點,其實危險小很多。

而且這個明的據點,還可以起到一定的幫助。

所以下來之後宋書堂和梅暮稚子就開始商議,究竟要將這個位置選在什麼地方?

他們這段時間在租界裡面走動,其實已經將大部分地方都看過了,心中其實有一個瞭解的。

都不需要地圖,兩人就可以商議。

可是思來想去都覺得沒有太好的地方,總會有不合適之處。

最後梅暮稚子說道:“你還記得靠近租界邊緣的地方,有一個療養院嗎?”

“記得。”

宋書堂當然記得這件事情,但是療養院好像不是好地方,因為這個療養院還在使用中。

沒有說棄用。

梅暮稚子說道:“這個療養院雖然還在使用中,但是他們有一個倉庫好像是棄用的,我之前搜查的時候,去過哪裡。”

“倉庫?”

“其實沒有必要一定要據點和審訊在同一個地方,其實可以給審訊單獨找一個地方,然後再找一個據點。”梅暮稚子說道。

聽到她的話宋書堂覺得有道理。

你想要兼顧兩種要求,確實有點難。

但是當你將兩個要求拆分之後,單獨去完成,則會簡單很多。

據點就很好找了,找一處房屋住下來就行,反正在這裡大家只是交代任務,彙報任務等工作。

如果抓了人之後,可以帶去審訊室。

那麼這個審訊室就只負責審訊。

不必兼顧住人。

那麼梅暮稚子說的這個倉庫其實可以,畢竟療養院附近是沒有什麼房屋的,而且也沒有什麼人。

動靜稍微大一點,不用擔心有人聽到。

這個問題沒有想到梅暮稚子三言兩語就解決了,畢竟審訊的問題解決了之後,據點的問題就有很多選擇了。

你只要願意花錢,這個不難。

畢竟特工總部可以找租界內的人,給他們一筆錢,讓他們幫忙租房子。

肯定是告訴租界當局是正經用途,然後再將這個房子交給特工總部使用,他可以獲得一些報酬。

這個都很簡單。

宋書堂說道:“你認為什麼地方合適?”

他還是想要直接將地點定下來,這樣可以確保萬良選擇的時候,他大機率是知曉的。

梅暮稚子又說了幾個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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