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琳搖了搖頭,向小朋友解釋,“沒有不喜歡,只是這東西太貴重了,姐姐不能要。”
這個項鍊前面是一個蝴蝶結的樣子,他也不知道克重,但是估計不會低於三四千,比得上她大半個月的工資了。
龍瑞霖就仗著自己的年齡小,固執地堅持他的邏輯。
他直接對方琳說:“在大班的時候,龍龍送別人東西,別人都是開開心心地收下的。如果不接受,那就表示不喜歡。既然姐姐你沒有不喜歡姐姐給的這個東西,那就應該收下啊。”
他的語氣雖然稚嫩,但話語中的邏輯卻顯得異常堅定,反正就是姐姐想給,這個方琳必須又得收下。
但是,即使是龍瑞霖這樣的童言童語,方琳依然不為所動,她輕輕搖頭,耐心地解釋。
“路汐,我知道你的好意,但是這個項鍊真的太貴重了,你買這一條也得個三四千塊錢,太讓你破費了。而且,高中時期你遇到困難,我也只是盡我所能的幫了一下忙,並沒有做過什麼特別的事情。所以,這個我真的不能收下。”
路汐堅決地擋住了方琳再次遞過來的手,她的話語非常的真誠。
“方琳,我明白你的意思,但高中是高中,和現在是完全不一樣的。”她緩緩地說,“高中時我沒有任何的經濟能力,但是現在我們都步入了社會,而且我也有了一個非常不錯的工作,經濟情況也很好。”
路汐頓了一頓,繼續說道:“你那個時候是盡你所能的幫助我,現在我已經有能力去選擇並贈送我認為合適的禮物。對我來說,它的價值並不僅僅在於價格,更在於它所承載的意義。”
原主性格其實是有些孤僻的,和班上的其他人只能算得上是能說得上話,和方琳這一段友誼,承載了原主高中時期在學校的時光。
所以對路汐來說,這樣的禮物挺適合給方琳的,而且對於原主相關的事,她好像也只能從金錢方面給照顧一下了。
不一樣的地位和不一樣的身家,對一些事情的看待也不一樣,對於現在的路汐來說,一條項鍊真的無所謂,說給隨手真的就能給了,而且還固執的認為,一定要給了。
見路汐都這樣說了,方琳雖然還是覺得這東西真的很貴重,但還是收下了,若是有機會,再還回一個同樣價值的東西吧。
“好,那我就先收下了,你……”
還沒等她說完,龍瑞霖直接就給打斷了,“姐姐,既然姐姐朋友都收下東西了,那我們可以走了不,我要去其他的地方逛,還想繼續買東西。”
路汐低頭看向龍瑞霖,在心裡面給他豎了一個大拇指,這小孩點一次就上道,應該也看出來了,她不想久留的心思。
“乖,等姐姐再說兩句話,咱們馬上就走。”
“好哦,我等你。”
方琳覺得這畢竟是是路汐領導家的小孩,雖然和路汐相處的很好,但是畢竟是領導家的孩子,還是要順著他的心意的。
“路汐,你帶著龍龍去逛吧,我們兩個也去買東西了,有事資訊聯絡。”
路汐看向方琳,臉上露出了抱歉的微笑,“那不好意思,等下次見面的時候再一塊吃飯,你們兩個繼續逛,我要帶著小孩去其他地方買些東西。”
“好,拜拜。”
“ bye bye。”
說完之後,龍瑞霖就拉著路汐,其實也沒走多遠,在方琳和劉志航的目光下,走進了旁邊另一家的金店。
這一幕讓方琳有些感嘆,“這小孩的家長應該是挺有錢啊,沒想到小小年紀的就喜歡金子。”
劉志航也挺同意方琳這個說法,但是別人的事兒,他們還是少議論比較好。
“誰不喜歡金子,小孩子喜歡也可能是受大人的影響,那些能隨手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