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節(1 / 3)

小說:點火櫻桃 作者:木三觀

但也只是偶爾。

因為施彌明很忙,週六日也不一定能得閒坐在家裡。

保證能在一起的時間,那就是敲定好的——曬恩愛時刻。

他們偶爾會看似悠閒地出門逛街,看風景——但次次都會被“偶遇”、“偷拍”。

他們也會相攜出席一些公眾活動,比如慈善拍賣會或者是賽馬盛事,也是無比風光的。

有時候,李鵲都很佩服施彌明,在無孔不入的社交媒體時代,施彌明真的能夠扮演好一個“深情霸總”的角色。

施彌明這麼努力,李鵲其實也交足功課。

他一樣在圈子裡扮演好“幸福富太”的角色,以表現出施李兩家固若金湯、蒸蒸日上的同盟地位。

這生活,說不上壞。

各取所需。

這樣無風無浪的就過了一年多。

李鵲以為生活也會這樣平平靜靜地走下去,直到他做了那一個莫名其妙的夢:慘遭主角打臉,被霸道總裁拋棄,最後流落街頭,和乞丐搶饅頭吃……

什麼被霸道總裁拋棄……

——李鵲微微蹙眉。

如果撇開孤寒屬性的話,施彌明確實擔得起“霸道總裁”四個字,而且,也十分符合小說模版:二十八歲身家億萬。

要說尋常人二十八歲是沒這樣的成就的,但小說則不然,男主要過了三十歲,讀者會點x的。

一個鐵則:小說男主可以三千歲,但不可以三十歲。

除了年齡和身家之外,施彌明在身材尺寸方面也十分符合小說的原則,又高又大。

長相自然也是俊美得很。

——橫豎就是一個完美得不真實的存在。

如果說是小說男主,反而有那麼一點兒的道理。

李鵲思索一下,細細回味一遍夢境裡的內容。

然而說來也怪,當他想仔細回憶的時候,卻發現夢境的畫面變得模糊不堪,就像是被水沖刷過的紙張一樣。

只剩一些殘缺的片段,比如他和施彌明的婚姻,或是外界的風波,至於和“主角受”相關的事件,都模糊不清,糊作一團,彷彿是被水泡過的墨字一樣。

李鵲心中雖然充滿了困擾,但不打算深究,只是搖搖頭:“那夢境也太奇怪了,根本不可能發生。我糾結它幹什麼?”

李鵲自認,他和施彌明雖然沒感情,但婚姻關係卻是很穩固的。

結婚以來,施彌明的公眾形象更趨活躍,他充分利用婚禮的曝光度,積極參與各類公共活動,頻繁參與演講、出席峰會,還出版個人傳記,進一步鞏固了他在公眾視野中的地位。

施彌明不愧是白手起家的霸道總裁,將一切利用至極致,藉著和李家聯姻,把自己也塑造成公眾認可的豪門,樹立良好形象,把他的個人品牌和企業品牌越做越響。

李鵲也獲益良多,李家因此苟延殘喘,死而不僵,而不事生產的李鵲也能繼續過著他那錦衣玉食的風雅生活。

就這樣一直“美滿幸福”地過了一年半。

施彌明和李鵲之間仍是那種半生不熟的狀態,除了特定的“曬恩愛活動”,平常很少有交流。

今日二人盛裝出席,也就是為了看“七夕”競速。

此刻,李鵲和施彌明正一起在露臺上看賽馬。

看著“七夕”遙遙領先,施彌明頗為滿意,卻注意到李鵲神思不屬,問:“怎麼了?”

李鵲愣了一下,搖搖頭:“沒什麼,我想去休息一下。”

李鵲獨自走出包廂,順著走廊往前走。

走廊兩側的燈光投下柔和的光影,照在李鵲身上。

與此同時,走廊另一側也出現了一道熟悉的身影。

李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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