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捂住腦袋,也沒心思去觀察媽媽到底用了什麼器物。
媽媽就坐在他後面的長椅上,沒有小孩與父母久別重逢後的深情相擁,他甚至都不敢看他媽媽一眼。
而且因為他才五歲半,是無責任能力人,他的證詞也不具備嚴格的法律依據,只能作為參考。
小燦媽則一口咬定他們家沒有這種拇指粗細的圓形器物,所以懷疑他的孩子在被溫絳一家收養期間遭受過他家人的虐待。
他的理由就是:「誰家好人從大街上撿一個小孩帶回家掏心掏肺地對他好?還不是想滿足自己見不得人的奇怪癖好。」
報警?抓我?誰會相信一個寧願做著陪酒營生也要養大自己小孩的母親會動手虐待自己的小孩?
就算小燦指認又怎樣,警察都知道,小朋友最容易被大人誤導,保不齊就是溫絳一家給了他好處教他這麼說的唄。
而在法醫已經確定的造成傷痕的物品中,這些都是很大眾化的東西,u型鎖、針、酒瓶等,唯一存疑的就是這個拇指大小的圓形傷口。
很特殊,像是鐵管造成,但創緣又比較圓滑,在他們現有的檔案中也並未找到相同的對比照。
警局大廳,剛做完筆錄的溫絳抱著令儀,視線直直落在審訊室。
「媽媽……」令儀仰起小臉,顯得幾分擔憂,「那個叔叔是小燦哥哥的媽媽麼?他會帶走小燦哥哥麼。」
溫絳不想和小朋友撒謊,只好點點頭。
「為什麼……」令儀摳著小手指,「明明叔叔就不喜歡小燦哥哥,為什麼還要帶走他。」
說著說著,小孩兒淚漣漣躲進媽媽懷裡,聲音明顯抽泣了:「小燦哥哥答應我了,明天要一起去幼兒園折小青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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