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樣,繼父被說動了,他一直想在退休之前再多存一筆錢,替付瑾舟買間好房子供他結婚用,這一間之慾將他推入深淵,警察聽了他的供詞,去穗香總公司調查,發現根本沒有吳敏勝這個人!
繼父激動到幾次昏厥,最後一次判決後付瑾舟去看他,他說:兒子,你要相信我,吳敏勝真的是穗香總公司的,我一開始留了心眼的,他還拍過他的工牌、工位、公司辦公室的影片給我看,我特意選在上班時間給他發過影片,他接了,身後真的是啤酒廠的製作車間,兒子,你信我!
「我信,你們有簽什麼協議嗎?」
「沒有,只有通話錄音,我錄的,還有他給我發的影片和照片,照片上有他的身份證,還有他家的地址。」
警察記錄下吳敏勝的資料,多方調查後告之吳敏勝的身份證是假的,穗香確實沒那個人。
付瑾舟知道繼父遇到騙子了,騙子的責任由警察繼續追查,繼父的錯誤有他自己買單
很快判決下來了,因假酒銷量額高達八十萬,繼父作為主謀被判有期徒刑七年。
七年,他今年都六十歲了,七年還能活著出來嗎?
付瑾舟諮詢了律師,如果能找出繼父說的吳敏勝,證明他就是主謀,繼父才有機會申請重審,現在沒有任何證據證明繼父所說的他只是聽從吳敏勝的意思辦事,他跟吳敏勝多數面談,時間地點都由吳敏勝訂,在電話錄音裡也只有錄到吳的聲音和其他鎖碎小事,並沒談及假酒一事,光憑著照片、影片、錄音並不能證明什麼,除非找到吳敏勝。
外婆也因為這件事受打擊一病不起,母親在家照顧外婆,付瑾舟熬到畢業跑去棉城,每天蹲在啤酒廠門口,拿著吳敏勝的照片「尋親」,他告訴工人們,照片上的人是他大哥,自小離家,至少十多年沒跟家裡櫃聯絡,如今父親病重,希望大哥能回家看父親最後一眼。
多方打聽之下確認的解實有那麼個人,但不叫吳敏勝,那是個在酒廠幹了十多年阿姨,她說確實有見過,在廠裡見過好幾次,但不知道是哪個部門的,也不知道叫什麼名字,跟照片裡的人一模一樣,下巴有顆痣,痣上面還長了毛,不過阿姨在一年前退休了,具體情況並不瞭解。
這個描述跟繼父說的絲毫不差,問題是,啤酒廠那麼多人,分廠,總廠,總公司,找個人猶如大海撈針。
付瑾舟也有向警方上報這個資訊,警方只說案件正在調查中,具體過程不方便透露,讓付瑾舟耐心等待。
他等不了,想透過自己的辦法找出吳敏勝,目前所得知的訊息就是他曾在穗香工作過,於是付瑾舟應聘了穗香的職位,他一個剛畢業的大學生,只能做基層做起,先從業務員起,運氣好,一個月後調到了促銷組,又一個月後提升為組長。
第15章 我頭一次見你這種人
又是新的一天,付瑾舟一大早給自己打氣,爭取這個月把銷量做到公司要求的指標,兩個月就能晉升主管了。
公司有一套晉升標準,個人銷量連續三個月達標能升薪升級,幾乎很少有人能完成公司指標,例如這個月員工完成銷量30噸,下月目標將會提升為45噸,以此類推。
白天工作不怎麼忙,還是商場門口做促銷,付瑾舟去現場轉了轉,那個新來的兼職喬念念今天還是請假,付瑾舟也沒太在意,反正也不是太忙。
晚上,照例在昨天的酒吧,這個酒吧活動持續好幾天,夜班組十一點上班,付瑾舟十點就過去了,跟酒吧老闆聊了幾句,老闆一直誇付瑾舟會做人會做事,還說他以後一定會飛黃騰達,兩人商業互捧了一番,而後相互亮出手機掃碼加聯絡微信。
他們坐的位置很顯眼,就是進門口左手邊第一口,酒吧音樂大,聊天難免貼得近,給人一種交頸纏綿的錯覺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