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現在已經是76年,家家戶戶的生活比六十年代好了不少,但還是饞肉。
這個時候糧食是大隊發的,年頭好能吃飽。
但是肉,還是很珍貴。
村子裡養了兩頭任務豬,那得等到過年才能吃得上。
要是家裡有人在城裡上班,偶爾能買點肉回來,那就算是好過的人家了。
所以,誰不想要吃肉?誰不饞呢?
不管是兔子肉,蛇肉,還是野豬肉,他們都不嫌棄。
嫌棄什麼?嫌棄味道不好,肉又硬又柴,不如家豬肉好吃?
不存在!
沒錯,野豬肉不如家豬好吃,但是他們能克服!
大隊長看著人來的差不多了,咳嗽了一聲說道:「安靜一下,我說下今天這野豬肉怎麼辦。」
大隊長這麼說,大家都盯著他,眼中冒光。
溫暖覺得,大隊長真厲害,被上千人這麼盯著,竟然面不改色。
大隊長撐得住場面,沉聲說道:「我讓人稱過了,野豬肉一共一百五十六斤,咱們村子裡五百零八戶,實在是不夠分的。」
大家聽到這話,頓時垮了臉,啊的一聲。
「那怎麼辦!不分了嗎?」
「一家三兩也行啊,能給孩子們打打牙祭。」
「就是,我們不嫌少。」
大隊長冷哼一聲,喊著:「安靜!」
這個瞬間,大家安靜了下來。
「這豬肉不分了,但是可以買,一斤肉4毛錢。賣出去的錢,過年分給各家各戶。」
聽到這話,大家的心思就不同了。
4毛錢一斤野豬肉?這價格還是合適的!
現在外面的豬肉帶著骨頭還要7毛多,好肉要8毛多。
這麼一算,4毛錢是撿便宜了。
回去好好的燉熟了,也是一樣的,解饞唄。
「我要半斤!」
「我也要半斤!」
「我要二兩就行。」
雖然大家手頭都不寬裕,但是1毛錢買上二兩半,還是划算。
一個個的都排著隊,而這個時候,大隊長又說話了。
「我先宣告,這野豬是顧長風和溫暖打的,所以,隊裡決定,給他們一人獎勵五斤肉。」
聽到這話,大家點點頭,倒是沒有意見。
這是人家打死了,人家扛下來的,還一點不能拿啊?
「這是應該的。」
「長風就是厲害,野豬都能打死!」
「就是,這小子是個好樣的!」
大家紛紛稱讚,也有人不這麼想,野豬都能打死,萬一打老婆呢?
所以,他娶不上媳婦,也是有原因的。
在場最懵逼的就是溫暖,她沒做什麼貢獻。
如果非得要說做了什麼,那就是讓野豬發現了她。
因為發現了她,野豬才會被大佬做掉了!(⊙o⊙)…
這麼一想,好似也能算是貢獻,臉皮厚一點,她也能承受得住。
「她怎麼也跟著分肉啊。」有人竊竊私語,顯然對知青很不友好。
「你懂什麼,那也是自家人。」有老太太小聲的說著。
「什麼自家人?」
「你們不知道啊,我聽說昨天晚上……」
在溫暖不知道的角落裡,一條小道訊息正在流傳。
顧家小兒子跟女知青,那些不為人知的小秘密。
當然,也有人不摻和。
心裡敞亮婦人們很是看不起這些長舌婦。
人家顧長風救人難道還救錯了!
大半夜的那麼大的雨水,傻了才會下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