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和同學溝通完掛了電話,裴闞尋也正好從廚房出來。
男生修長的手指端著清晰的瓷碗,白皙的指尖都被那熱氣騰騰燻成了粉紅色。
「嗯?」簡霧好奇地探了探頭:「你做了什麼啊?」
「疙瘩湯。」裴闞尋把碗放在了茶几上:「你就著吃吧。」
單單吃排條的話,似乎也略顯單調了。
簡霧微怔,垂眸瞧了眼碗裡碧綠嫩白交錯著的疙瘩湯,有些好奇:「怎麼突然想起來做這個?」
「你不是喜歡吃麼?」
「啊?」簡霧一頭霧水:「我說過嗎?」
「之前書法社團建,你在燒烤店裡什麼都沒吃。」裴闞尋指了指碗:「就要了碗這個。」
啊,這他都記得麼?都多久之前的事情了啊。
簡霧愣了一下,隨後心裡就有些熨帖。
其實她並不是很愛喝疙瘩湯,只是那天想喝而已,但此刻真是打心眼兒裡的開心——裴闞尋這麼細心的善於留意她的喜好,比她喜歡什麼東西的本身更重要。
「謝謝,很好喝。」簡霧小心翼翼的喝了一點滾熱的疙瘩湯,然後就把勺子放下,摟住男生的脖頸親了親他的唇角:「老實說……」
「你那天是不是故意為了我去團建的啊?」
裴闞尋挑了下眉:「這還用問?」
要不是因為簡霧,他連書法社大門沖哪兒開都不知道。
「就是想聽你說嘛。」簡霧拿起勺子繼續吃東西,笑眯眯的:「開心。」
「阿尋,有時間我帶你去買毛筆吧。」
這是她之前就答應他的事情來著,就是因為種種原因沒能成行,後來兩個人都忘了。
今天陰差陽錯的提起書法社,簡霧頓時就感覺手有點癢。
嗯…有點想寫字了就是說。
「好,你還欠我一幅字呢。」裴闞尋記得很清楚:「念奴嬌。」
「……知道了。」簡霧失笑:「還你還你。」
她知道裴闞尋不是個小氣鬼。
但他對那幅字有一種莫名的執念。
週末,兩個人跑去百貨商場買了一堆關於書法的東西。
裴闞尋之前只是略有耳聞,基本只知道一些筆墨紙硯的東西,但這次被簡霧帶著,他才知道寫一幅字的事先準備遠不止這些。
除此之外,氈墊筆洗筆架還有印章印油這些東西也都是必備品,零零散散的買了一堆。
當然,還有之前讓他們有各種牽扯的鎮紙。
回到公寓,簡霧就教著裴闞尋如何研墨洗筆等等……總之就是給她打下手。
指使這麼一雙矜貴的手給自己當小跟班,女孩兒內心也是壓力山大,站在桌子上下筆寫字的時候都不自覺的緊張了。
裴闞尋倒是挺甘之如飴的,一直笑眯眯地看著她。
「那個,寫字這東西要看狀態的。」簡霧想了想,事先給他打預防針:「我不一定一次就能寫好哦。」
「沒事。」裴闞尋寬慰她:「你寫一天都行。」
……
不得不說,他可真會安慰人。
簡霧沒忍住的笑了下,然後在他的注視中開始寫。
當然也不是一次就寫出一副很漂亮的字,但她今天狀態不錯,廢了幾張紙也就寫成了。
裴闞尋看著她的瞳孔越來越亮,像是凝聚著星星點點。
這束光名曰『欣賞』和『崇拜』。
簡霧很熟悉,因為在他們沒有真正認識以前,她經常用這樣的眼神偷偷看著裴闞尋。
只是她沒有想到,原來自己也有一種長處是可以讓裴闞尋來崇拜的。
這種勢均力敵的感覺……還真的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