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上仍舊會對人客客氣氣,這點和李峰倒是蠻像的。
前世沈冰月和李峰結婚前,李峰和李冬梅其實在處物件,不過李冬梅75年底回首都了,回城後倆人就無疾而終。
李峰76年3月突然就同意和沈冰月處物件,不到兩個月倆人就開了結婚證明,正式結為夫妻,76年5月李峰抱回家一個男嬰,說是在竹林裡撿的,看著可憐要收養。
沈冰月那時候剛結婚不同意收養這個孩子,沈媽也很疑惑,提醒閨女:&ldo;扔嬰兒農村偶爾會有,但是都是女娃娃,男娃還是第一次見。&rdo;
但李峰堅持,沈冰月無奈下最終收養了這個孩子,把戶口上到了夫妻的名下。
李峰在隨後的幾年間以倆人要奮鬥事業為由拒絕再要孩子,後來計劃生育越來越嚴,在滬市李峰有工廠的工作的情況下只能開證明證明這個孩子是領養的,不是親生的才能再生育孩子。
但李峰堅持要把孩子當親生的養,這麼做會給孩子留下心理陰影為由拒絕了,沈冰月養孩子也養出了感情,這樣就一輩子沒有自己的親生孩子。
如果安安穩穩一輩子也就算了,但五十歲知道這孩子原來是李峰和李冬梅的孩子,而且孩子在十歲後一直在偷偷跟親媽保持聯絡。
家裡其實就自己蒙在鼓裡。
孩子嫌棄養母身體不好是個累贅,和李峰看不起沈冰月也有關係。
沈冰月重生了,再看著李冬梅,就怎麼都不是滋味。
想著前世有我這個接盤俠,接收了你拋棄的男人和孩子,今世呢!
我重新回來了,不再做接盤俠了,事情會怎麼發展呢!
都說好人有好報,但前世事實上是壞人才遺害萬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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