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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書記上首都了
韓明秀聽到這個訊息很吃驚。她也認識高書記,雖然不是很熟悉,但當年她獲得村裡的勞動模範的榮譽稱號,上公社裡開表彰大會時,高書記還跟她握過手哩。
那會兒,韓明秀覺得高書記挺好的,和藹可親、平易近人。記得當時高書記跟自己握手時,握了半天都不鬆開,一個勁兒地誇自己,差點把她給誇禿嚕皮了。
當時她還以為是上級對她的能力的認可和賞識呢,還為此有點沾沾自喜。
不過現在回想起來,那會兒肯定是那個老色鬼在揩自己的油呢,可笑她當時還一顆紅心向著組織,根本沒意識到那老傢伙的齷齪心思。
想想真可氣,這個道貌岸然的老東西,竟然藉著自己的身份揩油女同志。
等著吧,等她要是再遇到那個老東西,肯定給他點教訓,以報當年被揩油的仇。
不過,轉念又一想,老東西也不可能繼續留在老家了。
因為這種事兒被擼下來了,他還有什麼臉呆在那裡呢?
他當了二十多年的公社書記,肯定貪了不少銀子,他手裡少說也有上萬塊錢。有這老些錢,隨便到哪個城市,都能買房子置地,能衣食無憂地過完下半輩子,沒必要留在那個地方受大家的嘲笑和奚落。
落配的鳳凰不如雞的道理誰都懂,他養尊處優高高在上了一輩子,斷不可能留在老家丟人現眼,叫人笑話。
韓明秀的判斷很準確。
就在韓明秀琢磨這件事的時候,高書記已經變賣了家產,把自己的地也租給了他侄子,一個人帶著所有的積蓄,滿懷期待地到首都來了!
他是來找韓明燕的!
現在,高書記已經是自由人了,沒老婆沒職務,無牽無掛,終於可以做點他自己想做的事了。
而他最想做的事,就是跟韓明燕結婚。
可以說,韓明燕是他這輩子最喜歡的女人,沒有之一。
因為:韓明燕跟他別的相好的老孃們都不同,那些相好的老孃們都是二手貨,有的還是生過好幾個孩子的,還都是一些沒知識沒文化的農村婦女。
而韓明燕跟著他時,還是清清白白的黃花大閨女呢!
韓明燕長得漂亮又有學識,最主要的是還有氣質……
在韓明燕的身上,有一種那些農村婦女們沒有的氣質,她高冷,優雅,雖然從不主動對他示好,也從不主動跟他狎暱,但是,就是她這副像天鵝一樣高傲,拒人於千里之外的樣子才最有吸引力,才最能引起他的征服欲呢。
他的心已經被韓明燕牢牢的俘獲了。在韓明燕走後,他想她想到食不知味,夜不能寐,要不差還當著個官兒,他真想去首都找她去。
後來,他老婆生病了,他一下子從中看到了希望——要是老婆死了,他不就能名正言順地娶韓明燕了嗎?那時,他們不就能堂堂正正的在一起過一輩子了嗎》
這個想法像魔障一樣地深入了他的心,於是,那個本來還可以苟活下來的老婆,就在他的“照顧”下,不明不白地化成了一縷冤魂,他也掃清了將來與韓明燕在一起的障礙!
他老婆死後,因為他的職位關係,也有不少人給他介紹物件。
不過,給他介紹的那些女人,不是寡婦就是離婚的,都是三四十歲的半老女人,多半都帶著孩子。
他覺得,這些老女人給他的小燕提鞋都不配,一個個的庸俗土氣,連小燕兒的一根頭髮絲都不如。
他經歷過韓明豔那種高顏值,高學歷,高智商的女人,怎還能看得上那些沒文化,沒見識,沒顏值,沒青春的農村婦女呢?
就好像吃慣了滿漢全席的人,已經把胃口養刁了,再讓他去吃豬食,他怎麼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