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所以會離開勝也,並不是出於我自己的意願,而是因為勝也像丟垃圾一樣地把我給丟掉了;我對他而言,已經完全沒有利用價值。
我被警察送進勒戒所的期間,戒除了K他命、安非他命和海洛因。
在那一段時間裡,我連菸、酒都一起戒掉了,但是後來,在勒戒期滿,我被放出去以後,我又恢復了菸、酒的習慣,也繼續吸食著K他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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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進入勒戒所之前,我和勝也通常會在公司裡見面,有時是在休息室,有時是在酒桌上,有時則是在廁所裡。
當我們不經意地在廁所裡遇見的時候,他會摳摳我的手心,而後,我們會一起進到同一個單間裡,像飢渴的畜生一樣,快速地做愛。
空間很狹窄,我們所能做到的,只有我脫下褲子,對他露出屁股,掰開我的屁股穴;而他解開他的褲襠,將早已半勃的分身,插入我的穴裡。
沒有耳鬢廝磨,沒有接吻,沒有愛撫,也沒有保險套,沒有任何的浪漫可言,純粹只是生物的性器官,插入營養器官的黏膜中滑動。
儘管如此,那時的我卻樂此不疲。
我喜歡和勝也當同事的感覺。
在公司裡短暫的做愛,是我和勝也所能有的,唯一的聯絡,這樣的行為,就好像是在偷情,給我莫大的愉悅與刺激。
我曾問他:「勝也,你有在這裡的廁所,和其他人做愛過嗎?」
勝也這麼回答我:「我沒有跟任何客人,也沒有跟任何同事談過戀愛,你很好看,你很可愛,因為我喜歡你,所以你是我的男朋友,我只和你這麼做。」
我明白他所指涉的限定範圍,是「在這間公司的廁所裡做愛」,而不是和任何人做愛。
我也明白,如果他沒有愛過任何客人,那麼我就被包含在那裡面了。
但是我還是很喜歡他跟我說的這些拐彎抹角的話,因為我喜歡他在話裡下的心思,還有他暫且仍對我隱藏著真話。
當我跪著幫他口交,用嘴嚐過我自己直腸內的氣味,幫他清理完肉棒以後,我們若無其事地站在鏡子前洗手,整理自己的儀態時,他忽然落在我眼皮上的那輕輕一吻,帶著女人的脂粉味,香水味,甚至在我的面板上,留下淡淡的口紅印。
我知道他在撒謊,他可以和任何人,在任何地方,做任何他想要的事,可是,因為他還願意花時間和精神騙我,所以我喜歡他。
而且,如果我不再喜歡他,不再愛他的話,已經被大學退學,不敢告訴家人的我,該以什麼,作為我生活的目標與重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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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男公關俱樂部裡,每天飲用大量的洋酒、燒酒、清酒,混著喝,就更讓我頭痛、頭暈、胃痛。
每天上班前,我會先吃東西,吃了東西以後,我就開始陪客人喝酒,然後把胃裡的東西給全部吐出來。
再吃,把胃裡暫時填滿東西;再喝,把胃裡的東西給吐出來。
這樣渾渾噩噩地苟活著的日子,甚至都不是為了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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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也在離開廁所前,習慣性地對我伸出手來,對我比了「錢」的手勢,而我居然連他這對我要錢的模樣,都覺得可愛。
他發現剛才有客人給了我七千日圓的小費。
我將客人給我的小費,全部交給了他。
他將鈔票熟練地塞入西裝外套的內袋中,湊到我的耳邊,舔了一下我的耳廓,而後朝著我的耳朵裡呼了一口熱氣,甜膩地說了聲:「勇人,你永遠是最棒的,我愛你。」
我知道,我在跟其他客人一樣,用錢買他給我的愛。
賺到錢,然後把錢給他,換取他在我耳鬢邊溼溼熱熱的吻,已成為我下意識的動作。
我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