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鬥總是讓我不由自主地想起勇人。
勇人在把我的手腳剁掉之前,還大費周章,弄了K、安公子,還有兩桶笑氣來。
這些都不便宜,需要很多錢,可是他知道我喜歡,為了讓我在還有著手腳的最後一段時間爽快一下,他才這麼做。
明明他只要在我進門之後,立刻把我打昏,再對我注射FM2,就可以達成他的目的;我看得出來,勇人是真的想對我好。
健鬥與勇人,他們表現如何「愛」我的方法,是不一樣的。
能夠與健鬥相遇,對我這個罪人而言,是一件可遇不可求的事。
因為我剩下的一輩子,都要用來贖罪;我不相信像我這樣大奸大惡之人,上帝反而要給予我更多的仁慈。
如果連我這種下賤的人,都能得到尊重的話,憑什麼世界上還有那麼多好人在受苦呢?這根本就不公平。
所以我覺得現在的生活是萬華鏡,是一種虛擬的假象;一旦打碎,就會化作無數的破片,而破片之後,只餘無垠的虛無。
※
健鬥說:「啊。」
下午茶時間,健鬥用小叉子插了一小塊蛋糕,送到我的嘴前面,要我張嘴。
我張開嘴,健鬥卻把食指放到我的舌頭上。
我閉上嘴,含住他的手。
健鬥偷偷用手指戳了一下我舌頭上的舌釘,「勝也君,別害我這個時候就勃起啊,現在可是工作時間呢!」
他想把被我舔得溼溼的手指給抽出來,我卻吸著他的手指,不讓他從我嘴裡出來。
「好啦,這次是真的蛋糕啦,求你別瞪我嘛。」健鬥君立刻向我賣乖。
這招倒是對我很受用,畢竟我對年紀小的男孩子就是沒轍。
我點點頭,這才張開嘴,讓他把手指抽出來。我等著他繼續餵我。
這一次,是真正的提拉米蘇進到我的嘴裡。
當然,提拉米蘇很好吃;由健鬥來餵我,那滋味就更好了。健斗的手指嚐起來的味道也不賴,上頭有可可粉的味道。
提拉米蘇很小一塊,一下子就被我吃掉了。
健鬥把小桌和盤子都收拾了乾淨。他是一位男護士,穿著白淨的制服,認真工作的模樣特別好看。
「吃了甜食以後要喝點水,才不容易蛀牙。」
他餵我喝了一口他自己帶在身上的水壺以後,自己也就著瓶嘴喝了一口,「勝也君喝過的水甜滋滋的,好像變得更好喝了!」
他把水壺放在我病房的桌上,踢掉室內拖鞋,爬到我的床上,靠著我的身子,「你吃得比平常吃飯還快呢!看得出來你很有食慾,難道勝也君其實喜歡吃甜食嗎?」
或許我真的很喜歡吃甜的也說不定,我就喜歡之前勇人餵我吃的和菓子。
我回答健鬥:「我以前很怕發胖,所以不太敢吃甜食。」
「為什麼?」
「我曾經是男公關,必須維持身材,得時常去健身房,不然賣相不好的話,就賺不到錢了。」
健鬥說道:「怪不得勝也君又染髮又穿環,身材好,面板白皙,臉也長得好看,我一開始還以為你是從東京來的模特呢!有上過雜誌的那種。」
然而,他安靜了一會兒,好像在想事情,神情一變,忽然說道:「等等,勝也君,你該不會是那時上了《文春》的那位男公關吧?我看雜誌的時候,看到你的照片,就覺得你好帥啊!」
我本來只知道繪里奈那件事,曾經「一度」讓我成為全日本「最紅」的男公關,卻不知道我的相貌居然還被《文春》拍了?
雖然無法完全確定那篇報導就是關於我的新聞,但也八九不離十了;畢竟這件「富家千金為愛墮入風塵,拿刀刺殺男友」的事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