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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當他喜歡的女神甜笑著向他伸出手來時,他沒敢伸手去牽。
於是他的初戀就在這一次伸手與收手間結束了。
他心中遺憾過,懊悔過,恨自己這麼沒用,這麼膽小。
有的人有過經歷便會變強,可有的人,永遠都一層不變。
他就是後者。錯過了自己滿心喜歡的女神,他卻沒有絲毫改變,還是一如既往的軟弱與膽小。
他在三才縣讀了三年高中,被一群成天無所事事的壞學生欺負了兩年。
第一年,壞學生們只是穿鞋踩踩他的床鋪,偷偷他的牙膏、洗髮水之類的小東西。
譚紅塵心寬,覺得這些都是小事,從不和他們計較。
第二年,壞學生們發現這個看上去還算堅毅的男生其實很好欺負。所以他們把欺負他當成在校生活的唯一樂趣。
他們對他做了很多壞事。比如他們經常偷偷抽他的凳子,讓他不經意坐下時摔個“底朝天”;比如他們經常往他的床鋪上丟圖釘,他一躺,背上被戳好幾個血紅的針眼;這些都還是比較容易忍受的惡作劇。最可惡的是,他們還趁他不在寢室時偷偷掀開他的被子,往裡邊撒尿,撒尿時還愜意地吹著鳥叫般的口哨。
這些,譚紅塵都忍了下來。因為他知道自己打不過那群學生,發脾氣也不過自討苦吃,就算到班主任那裡告狀,班主任頂多口頭責罵他們幾句,事後他們還會變本加厲地報復回來。
他從沒想過,同一個年齡段的男生,誰又比誰強多少?他若放肆地發發脾氣,或者抓著那些人一人扇一巴掌,他們還敢這樣惡作劇嗎?
好在,他高中生涯的第三年遇到了貴人。那是一個和他體型差不多,個子比他還要矮一點的男生。
他叫史懷瑜。
他的父母大概也是非常高尚的人,不然怎會給他起個“懷瑜握瑾”的“史懷瑜”?
可他本人的品質不怎麼高尚,反而有些下作。他經常幹一些驚天動地的大事出來。俗話說,“朋友妻不可欺”,“寧毀一座廟,不毀一樁親”,意思是說,強行拆散相戀男女是非常可惡的行為。但他從不在意這些,只要是他喜歡的女孩,管她是不是朋友的女朋友,她都會去搶。
他高二時便和他的一個鐵哥們鬧了這麼一出精彩絕倫的搶奪戲,最後還是以他的勝利而告終。
當然,他勝出了,那就肯定沒朋友了。而沒多久,他搶來的女朋友也被他玩膩了,一腳就踢開了。
在他看來,不僅“朋友妻”可以搶,“朋友”也可以搶。這些東西,沒了再去搶就行了。
他是復讀生,復讀時被分到譚紅塵所在的班級,成了譚紅塵的同班同學兼同寢室友。
興許是他看譚紅塵比較順眼,便見不得同寢室的那些人再去欺負譚紅塵。
他為譚紅塵出頭了。
他膽子很大,力氣也很大。在譚紅塵驚愕的目光中,他把寢室的其他三個室友挨著痛打了一遍,還警告道:“若你們再敢欺負譚紅塵,我就把你們的腦袋塞糞坑裡。”
於是,譚紅塵的最後一年高中生涯再沒被人欺負過。也順理成章的,他和史懷瑜成了朋友。
說是朋友,卻好像兄弟。這裡的兄弟不是指兩人並肩作戰,同進同退的那種兄弟。而是成年的哥哥與襁褓裡的弟弟那種兄弟。
史懷瑜保護著譚紅塵,所以譚紅塵對他產生了依賴,總覺得有這個人在自己身邊,那自己就再也不用害怕別人欺負了。
譚紅塵還有許許多多的小缺點,但最大的缺點無疑是呆笨與膽小。
另外,他有優點的。在這世上,任何一個正常人都一定有優點,他當然不會例外。
他的優點比缺點更多。
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