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使縣太爺更加憤怒,一腳踩在了她的手上。
撕心裂肺的痛苦傳來,她抿著唇一言不發。
見屈打成招對她行不通,縣太爺立刻叫了幾個人出去打聽她的身世背景。
過了一會兒,縣太爺裝模作樣地喊著:「好哇,前幾年的時候,正趕上武家的女兒戰死沙場,兒子也逃婚去了,不知所蹤,國家有難,但你卻和一個來路不明的男子勾勾搭搭,一起在破廟住了好幾晚?如此正大光明的白日宣淫,按照我國法律,可是要挨二十鞭的!」
「……哦。」
縣太爺:「……」哦你大爺!
看到她如此淡定,他倒是不淡定了,幾乎要咆哮出來,但隨機一個家丁諂媚地小聲在他耳邊嘟囔了幾句,他又露出了奸詐的嘴臉來,道:
「你怎樣倒是不要緊。可你的夫郎呢?據我所知,你的夫郎十五歲將自己賣為小倌,就接了客,甚至在白天也不停歇。可是按照我國法律,未到十六歲就和人做了這事,除非自願,可是要以□□無恥的罪名扒光了衣服,然後遊街示眾的。」
這是什麼狗屁法律!少男被迫出賣自己而賺錢,這竟然不是整個社會的責任,還要羞辱被害人?
她怒了,可是她卻想到,他倒是的確年少時就接了客,她似乎也聽他含糊地說起過,這是犯了法條的,只不過大家都這樣,也就沒人會真的舉報。
聽到了這些,她沉默了。
不說他真的有罪,縱使沒有——其實每個人無論好壞,只要搞文字獄那一套,那麼每個人都或多或少能揪出來點錯兒處的。
特別是雲念初,他的脾性一定從前得罪了不少人,而且在那小倌館之地,光是縣太爺動動嘴皮子,想要派人刻意汙衊他,傳播他的謠言,都能讓他沒臉活下去。
那縣太爺見她不反駁了,似是快被說服,於是說道:「得啦,我給你六兩,湊個整數,吉利呢。」
縣太爺從屋子裡小箱子取出了六兩銀子,強硬地放進雲念初腫脹而疼痛的手裡,語氣近乎威脅地道:「記住,從此之後,這個發明與你無關了。」
「嗯。」她的臉色極度難看,但秉持著好漢不吃眼前虧的原則,她還是答應了。
站起來,她眼冒金星,喉嚨間滿是血腥味,搖搖晃晃地走出了這個大門,聽到了身後眾家丁的奚落笑聲,她只覺噁心的想吐。
霎時,她只覺得頭暈目眩,這讓她想起了前世受過的種種嘲笑。
縱使那已經是很小的時候了,長大了以後遇見的都是比較善良的人,可她還是忘懷不了。
媽的!她想起了那句人盡皆知的名言:他時若遂凌雲志,敢笑黃巢不丈夫!
如果她能回來,她定要將這人千刀萬剮!
一秒也不想在這府邸再呆,她只覺得真是晦氣,於是趕忙出了門,揉著手臂,架起牛車就往回趕。
真是人逢災事心情差,就連天公也不做美,來的時候天氣還算晴朗,此刻卻下起了小雨。
她見狀,趕緊脫下衣服勉強給牛的腦袋披上了。這年代牛是比人值錢的,因為牛犁地比人還快。
聽著雨水淅瀝瀝的響聲,見那水波濺到地上,激起一個又一個散落開來的波紋,她不由得想到了家裡。
忙著種田發明,她還沒有仔細修繕過那屋子呢,大概那屋子會漏雨吧,他一定會難受的,而且還會擔心她。
一想到家裡的那位,她就一陣發愁,心裡堵得慌。
這發明是兩個人共同完成的,本來她倆是期盼著能夠用這個作為敲門磚加入一方勢力,然後混口飯吃呢,結果夢想又破滅了。這六兩說多不多,說少還真的挺不少了。
可她總覺得對不起雲念初,那人每天辛辛苦苦給她織布,盼著給她做件新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