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汽車,就是腳踏車都看不見一輛。
附近也沒有正經的路,鎮子外頭就是一片樹林,沒有特別明顯的路給你走,凌霄摸著黑在林子裡跑,他跑了將近五個小時,一邊跑,一邊找訊號,可是當晨鐘敲起來時,手機還是沒有訊號。
“前頭是什麼人?誰在那裡?站住!”
凌霄聽到身後有人大吼了一聲,“砰——”那人突然放了一聲冷槍!
凌霄停下來,他渾身發熱,每條血管脹得要炸開了似的。他整整跑了五個小時,喉嚨已經痛得發不出半個音。
他為了保全自己,立刻抬起手,將雙前舉過頭頂。他朝自己的身子瞅了一眼,確定沒有槍眼兒,才慢慢地轉身。
喊話那人罵了一大串的髒話,最後一句是問他:“去哪裡?跑什麼?”
整個阿密鎮都有衛兵守著,但凡有個風吹草動,立刻就能被人發現。
凌霄裝作很害怕的樣子,忍著喉嚨的燒痛,瑟瑟發抖地指著那人的身後說:“殺人,有人殺人……”
那衛兵朝身後瞅了一眼,他沒覺得什麼奇怪,畢竟阿密這個地方,天天死人,那真是太正常不過了。
他看這個乞丐好像神志不太清醒,好像真是被嚇著了的樣子,便舉著槍對準他的腦袋吼了一聲:“過來——”
凌霄舉著雙手慢慢地走了過去,他現在是不怕死的,可是,在死之前,他得把訊息傳給葉霆和小薇!
他走到那個衛兵面前兩米的地方,那衛兵示意他再往前。
他又往前走了兩步,那衛兵舉著步槍頂在他的腦門正中心。
“走!回去——”衛兵押著他往回走。
凌霄可不想回去,他要是就這麼被帶回去,不是白跑出這麼遠了嗎?
這時,突然從身後傳來一陣汽車引擎的轟鳴聲。
凌霄回頭,看見一輛改裝過的吉普車朝他們開了過來。這輛吉普車沒有玻璃、沒有頂棚。引擎聲大得像拖拉機。
那輛車停在他們兩個旁邊,車裡的人問那個衛兵:“幹什麼?”
那衛兵朝車上的長官敬了個禮,說,“這乞丐看見有人殺人,嚇得到處跑。”
那位長官睨了凌霄一眼,又對那個衛兵說:“綁上!”說完,從吉普車裡扔出一捆繩子。
那衛兵舉起槍托,“砰”一下砸在凌霄的額頭上,凌霄被他砸得兩眼直冒金花,那名衛兵特別熟練的把凌霄的雙手捆住。
“嘭”一腳將凌霄踹到吉普車上,凌霄大頭朝下,直接栽進車子的後座。那個衛兵又把繩子的另一頭綁在車子上。
“嗡——”汽車的引擎轟一下啟動,凌霄不知道這車要開去哪裡,但是,卻正合他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