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朱掌權以來,全國3/4的公務員都成了他的刀下亡魂。這一方面表面了老朱懲治腐敗絕不手軟,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明朝當時的貪官真特麼多。
我們回頭看看那扒皮的最低消費金額,一貫錢按照明朝當時的米價折算成現在的人民幣大概就500元左右。80貫錢不多不少,四萬塊人民幣左右吧。貪汙了四萬的官員,都要
給予剝皮晾曬的處理,當時的縣衙門口和曬屍場沒什麼區別,蒼蠅四起。
還原了那句話,不過一具臭皮囊。
可是,貪腐的問題在明朝一直不能治癒,老朱的治腐手段也比較單一,就一個字‐殺。本來以為殺多幾個就怕了,但是朱元璋忽略了一個問題,為什麼貪官要貪。
貪腐這個問題很沉重,起因也很多,如果放到現在的社會,就是一個不知足的問題。如今現代許多被查處的貪官,被查出在辦公室都存放著過千萬的現金,按照一個正常人的花費,幾輩子也花不完。而且貪官在任的時期,工資條擺在那,他也不敢花那麼多,因為有一條罪名叫做&ldo;巨額財產來源不明&rdo;,所貪官們甚至還要故意裝著清貧。
這官當得,憋屈!
有句非著名的俗話說:人最悲哀的是什麼?人死了,錢沒花完。許多貪官被抓後不就是這個下場嗎?哎喲媽啊,我知道的太多了。
實際就是這麼一個情況,當官的位高權重,在社會上也算是個人物,許多老闆企業家腰纏萬貫,要啥有啥,但他們在自己面前都要卑躬屈膝地各種求中標、求審批。可是與這種身份和地位成絕對反比的自己工資條就是心中不能承受的痛,心理關過不了,只好透過以權謀私來平衡一下自己的慾望。
我們譴責這種以權謀私的行徑,所以百姓都對政府官員有著各種恨,雖然這種恨對大部分在社會一線辛苦工作,手中不但毫無任何權力、而且有著更低尾數工資條的基層公務員群體不太公平,但這就是一個社會對貪汙腐敗的態度。
現代的貪汙說完了,但是明朝當時是怎麼一回事?他們的貪官又是什麼的幹活?
人心不足固然是貪官們自古傳承的品質,另外一個問題就是,明朝的公務員真的很窮,如果不貪的話。
到底有多窮,我們來算一筆帳。以一個縣為例,明朝的知縣是縣裡的一把手,也就是我們所說的縣委書記,他在明朝領的月薪就75石(大米)。明朝一石相當於我們現在180斤左右。那麼縣委書記一個月的工資就是180&tis;75=1350斤大米,而明朝當時的米價是175元/斤,綜合以上可以得出在明朝當縣委書記的月薪就是1350&tis;175=23625元人民幣。
要知道,明朝當時一斤豬肉大概要13元人民幣,縣委書記拿2000多的月薪的確實夠窮的,下面那些小兵就更不用說了。
而且當時明朝的縣委書記不是簡單的一把手,他同時身兼縣裡的法院、檢察院、財政局、稅務局、工商局、城建局等部門的一把手,手下有一大幫小弟跟著他混飯吃,古代社會也是個人情社會啊,小弟幫你幹活,打賞一下是免不了的,自己還要吃飯,當個縣委書記,老婆小孩家丁什麼的也有一大堆,都等著你發工資開飯呢,這點錢,怎麼活?
可是正當公務員在哭窮的時候,朱元璋在全國頒布了一本反腐教材,名叫《醒貪簡要錄》。這份教材詳細記載了朱元璋制定官吏工資標準的理論依據。
我們又以縣委書記的月薪為例,這樣一年的總收入就90石大米,老朱在這本教材裡詳細列舉了一石大米從播種到收成所需要的成本,按照他的說法,90石大米需要70多畝稻田,配備5個農民和2頭牛專門負責耕作,收割之後,農夫還要挑稻禾到打穀場打穀脫殼,弄出90石大